10月13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官方网站发布《阿拉善盟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要求,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用地及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根据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对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各旗人民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支持各旗人民政府执行产业用地政策多种方式供地,落实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支持政策。
提升低效用地价值。鼓励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来源:光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