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
文件指出,严禁只建设风光项目,配套储能项目不投产,35千伏以内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配置储能设施,其余新能源项目需配置15%、2小时储能设施。
其中,“揭榜挂帅”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10个、合计新能源427万KW,压缩空气储能、电化学储能等合计规模590MW/2760MWh。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7个、合计新能源700万KW,要求建设或购买电化学储能900MW/3200MWh,储能需求合计约1490MW/5960MWh。
来源:世纪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