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11月13日发布公告,宣布终止了今年2月份与中电建国际签订的《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矿建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框架协议书》。
根据今年2月的公告,为进行西藏珠峰间接控股的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盐湖提锂项目”)开发,公司与中电建国际签订了《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矿建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框架协议书》。
协议约定,中电建国际作为EPC承包商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不包括甲供的核心设备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除甲供设备外的材料和设备采购、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根据彼时西藏珠峰提供的可研报告估算,项目建设投资约为3.6亿美元。框架协议书生效后28天内中电建国际第一批人员进场。
而11月13日的公告,公司称由于协议的生效以融资方案落地为先决条件,因双方未能就融资方案达成确认意见,继续履约的核心生效要件不具备。因此,“该《框架协议书》处于成立但未生效状态”。
此情况下,公司称近日“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关于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矿建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同意共同终止《框架协议书》并确认,双方之间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存在任何既有和潜在的争议和纠纷”。
西藏珠峰表示,由于境外资源开发项目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会导致项目整体或部分进展滞后,存在已签订合同履行不及预期的风险。另外,“公司在短期内需将项目分解细化到多个合作主体,对公司的管理应变能力形成巨大挑战,可能导致整体项目进度延后的风险”。
集邦锂电注意到,这并非西藏珠峰阿根廷锂钾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首次解约。今年3月,西藏珠峰与启迪清源及宋都股份旗下宋都锂业就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合作以及设备供货等事项签署了合作协议,而后协议对方事实上并未履行相关合同责任及义务,公司于8月份公告已单方解除与宋都锂科、启迪清源的原合作协议。
海外锂资源的开发由于受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加上全球疫情、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海外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因此加快国内自主可控锂资源的开发将愈发凸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集邦锂电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