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电力交易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
积极推进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原则上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要直接参与市场,鼓励存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进入市场,逐步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范围;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用户可自主选择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其余用户只可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选择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用户为一类用户,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的用户为二类用户。
一类用户全部参与现货交易试点。
统调光伏、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绿电交易电量不超过900小时、风电年度绿电交易电量不超过1800小时。每月绿电交易电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场站去年同期发电量。
省内统调光伏、风电机组的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电量按照实际交易电价结算。光伏、风电机组参与市场交易部分的电量,不再领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或另行申请绿证,可不计入其全生命周期保障收购小时数。
来源:光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