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内蒙古能源局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等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通知显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有关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计划实施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等15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15个(4个离网型,11个并网型),配套新能源规模631.2万千瓦(其中风电473.2万千瓦,光伏158万千瓦),制氢能力28.2万吨/年,总投资495.8亿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