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电力保供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建设。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厂房应当按规定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共同推进已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探索推进光伏整村开发、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开发模式,实现光伏发电设施“能建尽建”。
“十四五”期间并网的年利用小时数超过900小时的光伏项目,经验收合格,按装机容量给予投资主体(在萧山区注册纳税)一次性建设奖励0.1元/瓦(不含上级补贴);同时,对列入光伏整村推进试点计划且验收合格的,给予村集体额外补贴,光伏装机容量在500-700(不含)Kwp、700-900(不含)Kwp、900Kwp及以上,分别一次性补助50、65、75万元。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