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浙江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文件提出:对单体容量2MWh及以上,且累计建设5MWh及以上具有示范意义的用户侧典型场景储能项目,按不超过实际设备投资总金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对平湖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发起的局部需求响应邀约,根据“虚拟电厂”平台统计的响应负荷评价,判断为响应有效的,按平均响应电量给予不高于3元/千瓦时的补贴。
新型储能项目应按照工作寿命10年及以上设置,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采用锂电池的新建电化学储能电站,原则上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放电深度不低于90%、电站可用率不低于90%、充放电次数不低于6000次。
此外,文件还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农光互补、居民集中分布式屋顶光伏、分散式风机等分别给予电价补助。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