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与新能源有关的内容有:
新能源、资源再生利用类项目优先审批,环评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
核电、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源侧结算电价平均每度电降低约0.02元,相关让利全部返还至市场化交易用户。
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谷段时长调整为连续的8小时,暂停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引导企业削峰填谷,合理安排生产。
推进增量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通过竞争性配置竞价降低上网电价。
开展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实行“即报即评估”、“评估通过即批复”。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