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明确,支持采用先进光伏技术在福田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后,结合低碳超市采购比例,对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伏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电量给予支持,薄膜光伏示范项目不超过0.4元/千瓦时(不与市级补贴叠加),基准常规光伏项目不超过0.2元/千瓦时(不与市级补贴叠加),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且不超过300万元。
本措施自2023年6月9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来源:光伏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