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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探索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碳足迹认证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 年 08 月 13 日 13:57 | 分类: 产业资讯

8月12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强化政策与标准协同发力,抓好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依法依规淘汰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能源、环保、交通、农机等重点领域不达标高耗能设备。加强家电、厨卫五金、家装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探索新能源汽车、电池、光伏、风电等产品碳足迹认证。

全文如下: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府函〔2024〕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遂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遂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抢抓政策机遇,进一步提高全市循环经济质量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二、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以大规模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紧扣锂电、电子信息、能源化工三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一业一策”加快推进。聚焦钢铁、机械、化工、建材、食品、轻纺等生产设备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加快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低效能设备淘汰更新。聚焦动力电池、锂电材料、电子信息等生产设备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先进设备。聚焦化工、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加快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设备更新,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各地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将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作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突破口,深入实施“智改数转”行动,大力推广智能制造装备,拓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应用场景。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更新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设备,加快研发、生产、管理等多流程业务数字化协同。聚焦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重点环节,扩大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等应用规模。加快建设智能车间,推动工艺参数、工业质检、供应链优化等核心环节智能化改造。强化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招引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加快建设全省制造业“智改数转”赋能平台。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数据中心、新能源充电桩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广泛覆盖,加快建设高性能智算中心和算力调度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合作局)

3.推动企业提绿增安。更大力度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和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能换快换、应换尽换。对照能效标准限期全面淘汰低效设备,推动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备改造力度。加强先进适用安全设备推广应用,强化安全诊断、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淘汰老旧化工装置等重点领域落后设备。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强化高温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等岗位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供需对接拉动设备更新。支持“3+3+3”主导产业标志性产品及其关键配套产品提升质量,加大优质产品供给力度。积极发挥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协同改造,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更新改造升级。建立设备更新改造供需平台,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术改造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形成需求清单和供给清单,促进设备更新企业和“遂宁造”设备供需匹配。(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5.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按照“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思路,以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有序推进各地自来水厂、老旧管道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强城市(含县城)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城市燃气老化管网更新改造。持续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既有焚烧处理设施改造升级等工作,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县域生活垃圾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摸清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更新需求,加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全面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配套传感器、传输网络、管理平台等软硬件设施。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升级。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到2027年,改建城市(县城)供排水、燃气等管道800公里以上,改造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老旧破损管网25公里以上,更新改造10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有关设施设备,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感知源覆盖比例达100%,新建或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配套提升视频图像数据的存储、计算以及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6.推进老旧电梯等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结合群众意愿和可安装条件,因地制宜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投入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的住宅电梯实施安全评估,加快更新(含改造、大修)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充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共建筑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到2027年,加装住宅电梯800部以上,更新(含改造、大修)住宅电梯900部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7.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建筑业企业及行业租赁企业积极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三)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设施设备更新

8.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设备绿色替代。深入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电动四川”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充电站(桩)更新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推进绿色铁路建设,推动既有铁路线路电气化改造。探索发展低空经济,拓展通用航空应用场景。严格执行船舶报废和环保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高耗能、高排放、污染重的老旧船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

9.支持老旧农业机械装备升级。聚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抛秧机)、喷杆喷雾机等农业机械,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引导农民购置“适宜化、智能化、绿色化”农机装备。以“五良”融合为牵引,全面建成“1+21+N”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推进粮食产后服务设备更新升级,推动粮食收储环保高效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推进教育体育领域设备更新

10.提升教育体育和科研设施设备水平。支持高等教育稳步推进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将设备设施更新纳入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工程范畴,并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和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中,有序推进科研设备更新换代。积极推进实施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职业学校加快实训设施的更新换代,建设一批具备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和一批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支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补齐缺口、更新换代,按标准化配置。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积极推进智慧教室建设。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引导科技型企业结合实际,更新换代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监测等仪器设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推进文旅领域设备更新

11.提升文旅设备水平。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检测标准,推进旅游景区、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重点游乐园(场)等文化旅游场所运营设备更新。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观景、住宿、游乐、演艺、智能及其他类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以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为重点,推进配套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打造一批数字化、沉浸式文旅消费新场景。持续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

(七)推进医疗领域设备更新

12.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的健康需求,分层次有计划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加快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更新换代和配置、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标准化等,全面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和环境提升,补齐病房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聚焦主要产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八)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3.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进一步破除汽车流通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联动汽车生产企业、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积极组织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品牌推广活动,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4.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摸清纳入淘汰的汽车底数,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采取强化路检路查、定期排放检验等方式,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积极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5.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引导企业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落实“活动+场景+政策”三轮驱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参加“乐购全川”“天府有礼”“川货链全球”等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组织开展“蜀里安逸·遂心遂意”等本地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积极培育优质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落实家电售后服务相关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16.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落实省级财政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落实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支持鼓励企业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加大对农村地区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应。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积极争创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示范,持续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提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7.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规范售后服务覆盖范围。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做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支持家电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推出家电品牌维修服务常用信息表,不断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十)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18.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家庭“适老化”“智慧化”改造。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以《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指导,拓展居家适老化、智能化改造业务。支持家装企业联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型商场等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加强媒体合作,推出旧房翻新、智能家装等主题宣传视频,进一步促进家装消费发展。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持续实施“宜居四川·焕新一夏”促销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满足居民换新家居、改造装修的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

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十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19.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引导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充分利用配送、装机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或与回收企业、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合作,推动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推动解决废旧家具等低值大件废弃物无人售、处理难问题。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化回收场景,推动回收行业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在市级政府公物仓成立后,积极探索公物仓管理职能,加强公物仓定点储存、统一配置、统筹调剂、集中处置等功能,深化探索公物仓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共用有效路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主体。落实《遂宁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构建以社区(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市、区)分拣中心为纽带、市拆解处置利用基地为支点的三级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支持布局建设一批综合型、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探索建设跨省际绿色分拣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有力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分拣、处置中心引进新设备新技术,规范运营管理水平,提升回收功能。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支持发展“互联网+”模式,培育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社)

(十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21.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破除各类隐性障碍。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

22.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探索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提高二手车出口质量,提升二手车出口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其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加强天府信用通综合服务平台遂宁站(信融通)的推广应用,发挥平台信用信息共享优势,助力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遂宁海关)

(十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2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开展再制造技术研发,加大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再制造产业发展竞争力。开展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4.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加工利用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市供销社、市属国有企业等组建资源回收利用全省性、专业性公司,加大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招引力度,畅通回收循环利用链条,形成产品研发、制造到回收利用的良性循环。鼓励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

2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重点推动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开展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攻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科学有序开展资源再生利用与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落实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等进口标准和政策,支持动力电池企业与国际、国内电池回收龙头企业合作,共建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实现就地拆解、就地销售、就地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遂宁海关)

五、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四)强化重点领域标准衔接

26.积极对接各级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各类国际、国内专业标准组织活动。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大力提升重点检验检测行业能力水平,加快国家锂电材料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十五)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应用

27.强化政策与标准协同发力,抓好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依法依规淘汰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能源、环保、交通、农机等重点领域不达标高耗能设备。加强家电、厨卫五金、家装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探索新能源汽车、电池、光伏、风电等产品碳足迹认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六)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28.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鼓励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和标准创新型企业。抓好消费品质量标准落实,制定遂宁市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加强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实施。统筹运用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多种认证手段,持续推进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

六、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十七)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29.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做好地方工业、农业、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领域专项资金统筹,落实省级分行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相关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专项支持政策,统筹工业领域现有专项资金用于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市级累加补贴范围,统筹支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落实省级城市更新示范奖补政策。落实国家、省支持汽车、家电领域“以旧换新”政策措施。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用好新型工业化18条、民营经济发展10条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制定接续政策。深化财政金融互动,完善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引导撬动各类资金加大投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

30.落实好税收支持政策。依法落实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政策。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相关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加强风险指标模型建设和行业风险动态防控,防范违规享受风险。加强大数据比对,对符合政策规定但未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及时提醒辅导,确保应享尽享。及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深度效应分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十八)优化金融支持

31.用好用足专项再贷款政策。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运用再贷款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责任单位:人行遂宁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32.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实施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指导银行机构聚焦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商品消费,持续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行遂宁市分行、遂宁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

33.加大设备更新领域信贷投入。开展制造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3+3+3”主导产业标志性产品,推动特色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企业贷款规模扩大,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实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遂宁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遂宁金融监管分局)

(十九)加强要素保障

34.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各地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处置存量土地按核算比例产生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积极争取省级统筹调剂予以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制审批,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强化创新支撑

35.推动锂电及新材料、能源化工、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促进成果有效转化应用。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深入实施校市战略合作“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试点工作。通过共建实验室、合作开展项目等方式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实施一批重大研发任务。做强“智汇涪江才聚遂宁”科创品牌,深入实施“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开展“川中明珠计划”等人才项目评选,推动“遂宁市杰出人才团队、领军型创业团队、领军型创新团队”项目实施。围绕全市“3+3+3”主导产业,布局建设一批中试研发平台,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地、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紧扣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做好政策解读,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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